調查法研究者有計劃地通過親身接觸和廣泛了解包括口頭或書面的,直接或間接的,比較充分地掌握有關教育實際的歷史、現狀和發展趨勢,并在大量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礎上,進行分析綜合,找出科學的結論,以指導以后的教育實踐活動。
調查法一般的是在自然的過程中進行的,通過訪問、發問卷、開調查會、測驗等方式去搜集反映研究現象的材料。在調查的過程中,經常利用觀察法作為調查和核對材料的手段。調查法必要時可同歷史研究法、實驗法等配合使用。
調查法的步驟是:
①準備。選定調查對象,確定調查范圍,了解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,研究有關理論和資料,擬定調查計劃、表格、問卷、 談話提綱等,規劃調查的程序和方法,以及各種必要的安排。
②按計劃進行調查活動,通過各種手段搜集材料,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,對計劃作相應的調整,以 保證調查工作的正常開展。③整理材料。包括分類、統 計、分析、綜合,寫出調查研究報告。
統計法通過觀察、測驗、調查、實驗,把得到的大量數據材料進行統計分類,以求得對研究的教育現象作出數量分析的結果,這是數理統計方法在教育方面的應用,統計法可用于對教育行政效率的檢驗。
統計法一般分為兩大步驟:
①統計分類。整理數據,列成系統,分類統計,制 統計表或統計圖。
②數量分析。通過數據進行計算,找 出集中趨勢、離中趨勢或相關系數等,從中找出改進工作的措施。掌握統計法,必須學會科學的推理方法和掌握統計計算的技術。
對教育經費的合理分配,對課程分量規定的測定,耐學生的成績的科學比較等等。在教育實際工作中,經常使用描述統計研究情況j如整理實驗或調查來的大量數據,找出這些數據分布的特征,計算集中趨勢、離中趨勢或相關系數等,將大量數據簡縮,找出其中所傳遞的信息。
還可進一步使用推斷統計法,即利用電力測功機描述統計取得的信息,通過局部去推斷全局的情況。近幾十年來隨著統計學的發展提出了實驗設計,要求在較嚴謹的實驗研究中檢驗設計中所 列的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的關系。 |